如果未收汇,又给退税了,应该怎么处理

2024-05-19 01:06

1. 如果未收汇,又给退税了,应该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第五条: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摘要】
如果未收汇,又给退税了,应该怎么处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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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 第五条: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回答】
报关出口货物货款汇进私账该如何处理?【提问】
有进出口权,这个钱到了你们的账户也没法取出来的;如果有进出口权的话,可以和外商签订一个服务合同,没有报关出口,也可以去外管局核销,然后将外汇换成人民币取出的。【回答】
货物有报关出口,但客户把钱汇进个人的人民币账户。这样就不能退税了吧【提问】
是的【回答】
那就不退税可以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那如果已经退了税呢【提问】
再要回来【回答】
该如何处理【提问】
先私下协商【回答】
不行可以申诉【回答】
退了税的可以要求客户从公账上汇钱过来吧。然后把人民币私账还回去可以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如果未收汇,又给退税了,应该怎么处理

2. 外汇入公司帐户但没退税是否有税务问题?

有税务风险
首先企业的进出口行为,目前国家通过各部门相互联动数据来规避企业的偷税漏税,比如每年企业需要在4月份申报期内申报企业的进料核销,税务局从海关联动数据来比对企业申报的数据;从外汇管理局联动收汇数据,收汇数据通过企业收款银行和海关获取进行比对
这样一来形成已收汇未报关未报税的现象,那就可能少确认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未申报退税少交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现在已普及实名报税这里提醒财务人员千万不要因为偷懒给企业以少缴税额的名义带来纳税风险

3. 办退税手续时客人外汇未到账,所以没有结汇水单,如何退税?

国家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提供“结汇
 水单”和“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年5月23日 国税发〔1992〕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1991年4月,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税发〔1991〕055号《关于出口企业申请出口产品退税提供结汇水单和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既要提供或附送结汇水单,又要提供“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执行以来,部分地区反映,手续复杂,工作量大,各地执行不尽统一。为了切实贯彻出口退税与出口结汇挂钩的办法,简化手续,加强管理,经研究,对上述规定作如下改进:


  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税时,应附送经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加盖“已核销”章,并注明“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的银行结汇水单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须对银行结汇水单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方能在原件上加盖“已退税”章,将其退还出口企业留存。


  二、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对下列1至4类产品,可不附送银行结汇水单,对第5类产品可延期在一年内附送银行结汇水单。
  1.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出口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出口的原材料、零部件;
  3.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产品;
  4.用于对外承包工程的出口产品;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报关出口后在180天以上结汇的出口产品。


  三、对财务制度健全,从未发生骗税行为,出口量大,报关次数多的省级以上的外(工)贸公司,由公司提出申请,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可将银行结汇水单按有关顺序编订成册留存企业,以备税务部门随时审核。未经批准的企业,申请退税时,必须附送银行结汇水单。


  四、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根据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审核“出口货物报送单”退税专用联或出口发票上所列的申请退税产品的应收外汇是否已全部结汇。对银行结汇水单上的结汇数额小于应收外汇数额的,应按未收汇的比例相应扣减应退税款。


  五、本通知从1992年6月1日起执行。过去的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1992年05月23日 实施日期:1992年06月01日 (中央法规)

办退税手续时客人外汇未到账,所以没有结汇水单,如何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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