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来说有多重要

2024-05-19 01:24

1. 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来说有多重要


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来说有多重要

2. 如何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及影响,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纳税是企业及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且根据纳税人对履行义务的责任表现,可分为ABMCD五级,其主要评价指标为4点,达到D级则企业很多行为都收到限制,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  根据代理记账小编了解税务机关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税务部门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A级信用: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  B级信用: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信用: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且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新设立企业,为M级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信用:考评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企业一旦被评为D级纳税人,在发票供应出口退税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甚至关联到多户经营的其他企业!  二、以下情况直接为D级  代理记账小编了解到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  (1)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2)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  (3)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三、D级纳税人的影响  (1)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2)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3)将纳税信用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4)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A级纳税人好处  (一)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二)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四)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五)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根据代理记账了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仅是对企业的考核,更是对纳税义务人的考核,有利于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因此企业想要快速发展,必须要按时记帐报税

3. 纳税信用评价的级别分别是什么?各个级别的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是多少?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摘要】
纳税信用评价的级别分别是什么?各个级别的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是多少?【提问】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回答】

纳税信用评价的级别分别是什么?各个级别的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是多少?

4. 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七个要点

 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七个要点
                         目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启动,我第一时间整理了一些关于纳税信用评价的要点。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七个要点的知识,欢迎阅读。
          1、ABCD四个等级直接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状况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最后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级方式。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2、评价对象不涵盖所有纳税人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此外,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还分为参评企业和不参评企业。
          3、5类企业不参评,其中3类可申请补评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被D级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关联的企业不受此限制,直接判D级);
         (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非主营业务的房租收入、变卖物品收入等。有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有无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的申报记录确定);
         (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注意:上述3.4.5情况结案或办结后,企业可申请补评级别。
          4、纳税信用等级评价1月启动,4月发布评价结果 
         主管税务机关遵循“无记录不评价,何时(年)记录、何时(年)评价”的原则,使用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按照规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确定纳税信用级别。每年1月启动评价工作,4月发布评价结果。
          5、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信用依据有3部分 
         纳税信用信息分三部分内容,一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二是税务内部信息,三是外部信息。这些信息细化为近百个评价指标,具体评价指标及扣分标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48号公告。税务内部信息从税务管理系统中采集,采集的信息记录截止时间为评价年度12月31日(含本日)。
          6、影响信用评定结果最关键的几个指标 
         (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
         (3)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户(按税种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
         (4)被评价年度内增值税和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同时零申报、负申报的(扣11分,不能评A) ;
         (5)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人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直接判D级)。
          7、非正常户、欠税企业、错误登记为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年底前还有补救办法! 
         (1)非正常户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正常户手续(若年底前仍为非正常户,不仅该非正常户直接判D,认非后其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企业也全部关联为D级);
         (2)欠税(费)企业在年底前尽快缴清(至评定期末,已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扣11分、以下扣3分);
         (3)核实税务系统登记的企业的基础信息,特别是错误登记为非独立核算的企业,要在年底前修改(登记为非独立核算的企业,系统启动评价时不生成基础信息,不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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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的因素

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考明政介绍,影响我市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因素有6个。      排名第一的原因: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占比排名第二的原因: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不足3年的,占比排名第三的原因: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占比排名第四的原因:评价年度内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排名第五的原因: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占比排名第六的原因:首次办理涉税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

影响纳税信用等级的因素

6. 纳税信用等级全面解读

 纳税信用等级全面解读2017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对《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下称“管理办法”)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下称“指标和评价”)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和优化了现代化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纳税信用等级的知识,欢迎阅读。
          纳税信用等级分四等 
         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设为A、B、C、D四级。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其中,纳税信用信息范围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基本信息有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经营信息和特别设置的人员信息。
         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指从质检、环保、工商、银行、海关等部门取得纳税人的最优记录和最差信用记录。目前这部分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这些信息细化为95个评价指标。
         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包括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外部评价信息是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
         目前,有纳税人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海关进口货物报关数小于增值税进项申请抵扣数等4个指标参与评价,后续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情况逐步增加外部信息评价指标。
          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评价指标》中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和外部参考信息仅记录,不扣分,不影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的主要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确定。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诚信、发生失信行为的态度和程度,设置不同的扣分标准。涉及处罚金额的,采取按百分比数值递进方式计算扣分值。
         对纳税人涉税行为是否为失信行为的评价主要参照了《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直接判为D级的行为,参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和税收管理中常见的严重失信行为确定。
         此外,在设计指标扣分分值时,主要考量纳税人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四个方面。
         根据纳税人涉税行为记录,区别行为中体现出的诚信态度(如按期申报、按期缴纳、银行账户设置数量大于向税务机关提供数量等指标)、遵从能力(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之后的存续时间、账簿与凭证的管理等指标)、实际结果(主要体现在非经常性指标等税务检查指标中)和影响程度(如非正常户的指标),设计了纳税信用评价第三级指标对应的扣分分值和直接判级方式。
          纳税信用级别按月动态调整 
         在公告中明确了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并记录动态调整信息,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度。
         对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需扣减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暂不调整其相应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工作。主管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及时沟通,相互传递动态调整相关信息,协同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动态调整信息的自我查询服务。
         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省税务机关据此更新税务网站公布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于每月上旬将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前,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存在动态调整情形的,应调整后再发布评价结果。
          提高经常性指标评价指标扣分标准 
         《指标和评价》经过一年的施行,各地反馈,纳税评估、大企业审计、税务稽查等非经常性指标的扣分分值较低,与10分的起评分级差(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存在不均衡的情况,需要提高此类指标扣分分值。
         比如,050104、060304等指标,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补税金额1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额1%以上,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按照3分+(应补税款/评价期应纳税款×100%)公式计算,最高扣4分,以100分的`起评分计算,仍可以评为A级,指标扣分与失信程度及后果不相当。
         为提高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公告》提高了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发现补税行为的扣分分值。
         补税金额不满1万元且占当年应纳税额1%以上,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指标050102、050202、060302),原扣分标准为:1分+(应补税款/评价期应纳税款×100%),最少扣1分,最多扣2分。调整后扣分标准为:1分+(评价期应补税款/评价期应纳税款)×10,最低扣1分,最高扣11分。
         补税金额1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额1%以上,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指标050104、050204、060304),原扣分标准为:3分+(应补税款/评价期应纳税款×100%),最少扣3分,最多扣4分。调整后扣分标准为:3分+(评价期应补税款/评价期应纳税款)×10,最低扣3分,最高扣13分。
          企业补税将无缘A级纳税人资格认定 
         公告明确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行动态调整的方法和程序。主管税务机关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度。
         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后,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动态调整情况层报至省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
         其中,有4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同时,公告还对企业进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措施来提升企业纳税遵从。
         对守信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将简化办税流程,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增值税发票,需要调整用量即时办理;简化管理手续,办理出口退税享有优先权;推行征信互认、银税互动服务,优先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等15项举措以兹鼓励。
         相反,对于失信的企业而言,他们将面临诸如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等7项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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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方法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及影响,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纳税是企业及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且根据纳税人对履行义务的责任表现,可分为ABMCD五级,其主要评价指标为4点,达到D级则企业很多行为都收到限制,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方法  根据代理记账小编了解税务机关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税务部门依据主观态度遵从能力实际结果和失信程度4个维度近100项评价指标,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  A级信用: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级  B级信用: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信用:未发生《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且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新设立企业,为M级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信用:考评分在40分以下的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为D级  企业一旦被评为D级纳税人,在发票供应出口退税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甚至关联到多户经营的其他企业!  二、以下情况直接为D级  代理记账小编了解到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行计分考评,一律定为D级:  (1)具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2)两年内(指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信用等级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  (3)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  三、D级纳税人的影响  (1)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2)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3)将纳税信用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4)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A级纳税人好处  (一)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二)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四)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五)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根据代理记账了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不仅是对企业的考核,更是对纳税义务人的考核,有利于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因此企业想要快速发展,必须要按时记帐报税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方法

8. 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纳税信用级的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纳税信用级的评定标准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另行规定。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定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纳税信用评价方式 
    1、根据《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纳税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
    2、本办法适用于已在深圳市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
    3、纳税信用信息采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收集,包括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4、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直接判级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另行规定。
     二、纳税信用等级标准 
    1、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2、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3、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4、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三、哪些企业本年底不能评定为A级?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按月申报纳税人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或按季申报纳税人连续2个季度或者累计3个季度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四、获得A级纳税信用享受税收激励政策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放宽发票供应限量;
    (三)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四)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优先办理退税,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五)所属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五、哪些涉税行为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一)未按规定申报
    1、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每次扣5分(按税种按次计算);
    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按期抄报税的、提供虚假涉税资料、不如实反映或拒绝提供涉税资料的.,每次扣3分、5分或11分不等。
    (二)欠缴税(费)款
    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2、未履行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规定解缴的(按次计算),每次11分。
    (三)发票管理不符合规定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纸质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税务机关将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违法违章记录扣减纳税信用得分,每次扣3分。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行为将导致纳税信用减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四)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税务机关会采取哪些措施? 
    (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严格出口退(免)税审核,加强出口退(免)税后续管理;
    (四)每年选取一定比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对其报送的各种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在选案环节重点关注,在实施检查时严格执法;经检查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处罚;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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